主人要訓練幼犬一些基本指令,例如:坐下、趴下、停住、返回。訓練應分段進行,并盡可能的簡單有效,這有助于強化主人的主導地位,同時增強幼犬與主人之間的良好關系。訓練要遵守以下的原則。
對于6月齡以下的幼犬,每次訓練不能超過10分鐘,將每日的訓練分成兩次,并且在不同的時間段內進行。
在幼犬處于平靜狀態時進行訓練,此時幼犬能夠將所有的注意力集中在主人所設置的訓練項目上。
盡可能地在同一地點進行訓練,幼犬能夠將訓練項目與訓練場所聯系起來。此后主人可以安排在其它地點進行訓練,這樣可以檢查幼犬是否完全掌握訓練內容。
當幼犬按指令正確行為時,主人應積極地給予獎勵,反之則采取忽視幼犬的態度。請勿懲罰幼犬!懲罰只會讓它做出與期待相反的行為,并會產生長期的不良影響--幼犬自身卻不能認識到這一點!
一次訓練只能進行一個項目。當幼犬成功完成后,主人可以進行下一個指令的訓練。請主人不斷地喚醒幼犬對指令訓練的記憶,確保幼犬始終記得曾經學習過的內容。
請主人在訓練過程中保持耐性。
主人在訓練時要保持一致的態度,在特定情況下的行為做出相同的反應,這有助于幼犬很快學會什么是允許做的,什么是不允許做的。
主人要像一個好的“領導者”,公正、權威、有責任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