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市民孟女士致電本報熱線反映:她在乘坐公交車時,看到有乘客帶著寵物,覺得此舉影響了其他乘客,也帶來了一定的安全隱患,希望有關部門能管理一下。
記者核實:據孟女士介紹,昨日中午,她在乘坐9路公交車時,看到一名乘客懷里抱著一只博美。“我之前也曾遇到過類似的情況,有一次寵物狗還在車廂后面小便呢。”孟女士說。
市公交總公司一位工作人員在接受采訪時表示,隨著城市寵物熱的興起,公交車上經常會出現乘客攜帶寵物的現象。根據有關規定,乘客不能帶寵物乘公交車,他們也為此要求駕駛員對這類乘客進行勸阻,勸阻無效,駕駛員可拒絕為其提供乘坐服務。
“雖然有規定,對這樣的乘客我們也沒辦法。”一位公交車司機說,遇到這種情況,也不能和乘客吵架,更沒辦法采取強制措施。
如果寵物在公交車內傷人,該由誰來負責呢?幾位律師在接受采訪時均表示,根據有關規定,攜帶寵物出入公共場合,對他人造成傷害的,寵物主人要承擔全部責任。但有人帶寵物上公交車時,公交司機應提醒寵物主人,公交公司應有相關提醒標志,否則,出現問題要負連帶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