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事者壓死寵物,反要求賠償
發布時間:2009-02-11 來源:派多格寵物美容師培訓學校 作者:管理員 點擊:2213次
近日,因蔡女士的愛犬吉娃娃被疾馳而來的汽車軋死,而車主不但沒有抱歉之意反而態度惡劣,蔡女士將徐女士、詹先生訴至法院,要求兩被告賠償愛犬死亡的經濟和精神損失。北京市東城區人民法院已正式受理該案件。
原告蔡女士訴稱,原告養有觀賞犬吉娃娃一只。2009年2月3日17點30分左右,原告女兒在小區遛狗,同時遛狗的還有一個鄰居。這時第一被告徐女士駕駛著第二被告詹先生的轎車駛來,車速極快,原告女兒和鄰居見狀連忙伸手示意,并大聲呼喊停車,旁邊有一老人也在大喊停車,但此時汽車與站在道邊的小狗還有一段距離,但徐女士置之不理,一點也沒有減速,直接將站著沒動的小狗吉娃娃軋死。徐女士下車后言語蠻橫,態度惡劣,原告請求派出所進行調解,但被徐女士拒絕。原告養此吉娃娃已逾五年,對此犬有著很深的感情,由于無法承受打擊而臥床不起。
原告認為,原告養狗辦理了合法手續,符合相關規定,當時小狗站在道邊沒動,原告女兒發行可能有危險又及時示意停車,因此第一被告在小區內車速過快且漠視生命是致小狗死亡的唯一原因,第一被告應承擔全部責任。原告當初買狗花費了1500元,先后辦理狗證花費1200元。原告與小狗有很深感情,小狗已成為原告晚年生活非常重要的一部分,其死亡給原告造成的精神損害也應賠償。特此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判決第一被告賠償損失2700元及精神損失1000元,第二被告作為車主承擔連帶責任。
現本案正在進一步審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