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散步被狗撞傷,寵物主拒不認賬
發布時間:2009-02-16 來源:派多格寵物美容師培訓學校 作者:管理員 點擊:2557次
潘啟后的母親一直有早晨散步的習慣,昨天也不例外。她照常沿著家附近的海珠區工業大道散步,不料才走了沒多久,在珠江醫院站附近,被從其背后奔跑過來的狗當場撞倒在人行道上,不能動彈。
頓時,潘母的兩個膝蓋因擦傷流了不少血。幸好被路人和鄰居看到,趕緊送到了附近的珠江醫院進行救治。據醫生介紹,潘母左腕部骨折,右手大拇指脫臼,此外并無大礙。但由于老人年事已高,摔了一跤導致全身疼痛,所以可能需要一段時間才能完全恢復。
"當時我在場,我看到潘母在前面走著,兩只狗在打架,它們在往前跑的過程中,撞到了潘母,她一個趔趄就趴倒在路邊,流了很多血",鄰居陳燦輝說,說著他拿出了手機,那里存有他當場拍的狗的照片,那是一只中等個頭的黃毛狗。“另一只狗當場跑掉了,沒來得及拍下來。”事發地是個公交站,不少路人都表示見到了這一幕。
困境
狗主人不認賬,治療無著
45歲的潘啟后至今單身,他從小患有哮喘病,每天都需要吃藥。自他下崗以后,沒有了經濟來源,“連自己買藥的錢都沒有,只能拿母親的醫保卡取藥。”
潘母被送進醫院后交了2000多元押金,“第二天錢就用完了。目前潘母因為交不起住院的費用,已經被醫院“請”出了重癥監護室,記者看到潘母的時候,其所躺的擔架床停在醫院的過道里。
醫生估計治療費用在3000元左右,不過鑒于出院后可能還需要休養,所以還要一定的醫藥與護理費用。
此時,“肇事狗”的主人卻認為潘沒有足夠的證據指認他家的狗。他們是一對中年夫婦,開有一家餐館,但是拒絕接受采訪,只是與潘啟后處于無休止的爭吵之中,“每個人家里都養了狗,你有什么證據證明是我的狗撞了人?”
律師
若無挑逗毆打,主人應付全責
俗話說“打狗也要看主人。”在城市里的寵物狗們日益成“寶”的時候,如果他們犯了錯,責任該誰負?
北京東元律師事務所廣東分所的周亞波律師解釋稱,狗屬于寵物,民法對養寵物有特殊的規定,一般情況下狗的主人要負全部責任。
“只有一種情況例外,如果受害人本身有挑逗、毆打狗等行為致使受傷可以免除狗的看護人部分或全部的責任。”
當下,很多家庭都有養寵物狗的習慣,不少小區為了安全起見甚至要求業主在遛狗的時候,不能放松繩子,以免引致不必要的麻煩。
周律師提醒愛狗的朋友,“要注意防疫衛生,經常給狗打預防針;不要帶狗去像學校那種人多的地方。同時要對狗采取保護措施,比如用鏈子拴住狗,大的狗甚至應該在家圈養等。”這些都是避免產生糾紛的必要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