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太太出門散步被犬驚嚇
發布時間:2009-02-18 來源:派多格寵物美容師培訓學校 作者:管理員 點擊:2114次
74歲的吳老太在小區散步時,鄰居王女士家養的寵物狗突然躥出將她嚇得冠心病復發,被送至醫院救治。出院后,劉老太將王女士告上法庭要求承擔賠償責任。記者昨日(2月17日)從烏魯木齊市中級人民法院了解到,王女士需承擔30%的賠償責任。
2008年4月26日,劉老太獨自一人在小區里散步。王女士家養的狗突然躥出,致使劉老太受到驚嚇冠心病發作,隨即被送往醫院進行救治。經診斷,劉老太為冠心病、陳舊性前壁心肌梗塞,花去醫療費一萬余元。
出院后,劉老太要求王女士賠償無果后將王女士告上法庭。
一審法院認為劉老太有冠心病史、陳舊性心梗,被狗驚嚇是冠心病病發的誘因,因此判決王女士承擔30%的賠償責任。王女士不服,向烏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
王女士認為,狗并沒有咬到劉老太,且劉老太本身就有冠心病和心梗,其入院治療不能排除自身病理性原因所致,認為自己不應承擔賠償責任。
烏市中級人民法院經審理認為,公民的生命健康權受法律保護,王女士及其家人對所飼養的寵物狗因沒有盡到妥善管理,導致小狗躥出至公共場合傷害他人。此外,根據有關規定,養犬人飼養小型觀賞犬出戶時,應當由成年人牽領,王女士及家人對飼養的狗沒有盡到看管義務,因此自身存有過錯。雖然狗并未接觸到劉老太,但致使劉老太驚嚇舊病復發,因此須承擔一定的賠償責任。法院終駁回上訴維持原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