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好像狗倒霉,先是黑河下令殺狗,因為有傳言是因為領導被咬,后迫于輿論壓力,不了了之;隨后,陜西洋縣下達了更嚴格的是“殺狗令”,無論是家養的,還是流浪狗,無一幸免,兩天時間內,“被捕殺的狗近萬條”,洋縣也成為全國第一個“無犬縣”。狗的遭遇在網上引起了人的討論,有人說,狗既成害,殺之有理;另外一部分人說,有關部門治狗不力,反倒一殺了之,有推卸責任之嫌。
其實,推卸責任的,豈止是有關部門。有些觀點之所以對狗的生命如此重視,是基于一個全新的觀念,那就是生物也有和人一樣的生存權,如果可以的話,我們可以稱之為“人狗平等”觀念。當某個地區狂犬疫情爆發時,對于咬人的狗如何處理,那些主張“人狗平等”的人認為,政府應該加強管理,但是問題在于,管理這件事是需要具體手段的,如果您是洋縣管理部門的首長,您會怎么做?有些事話好說,事難辦,此為一例。
當然,洋縣的問題在于沒有在事情的初就采取合理的政策,以至于問題出現的時候,不得不選擇直接暴力的手段。但是,如果說這真是政府的問題,也實在是有欠公允。首先是賣狗的,在寵物交易的源頭就缺乏管理,以至于狗販們把一些本不應該進入市場的寵物狗賣給了養狗人;其次是養狗的,有些人拿寵物當玩具,而不是在“人狗平等”之下把狗當成朋友,所以寵物狗往往被很輕易地被拋棄。當全社會把狗不當回事的時候,隨便地賣,輕易地買,不負責任地養,殺狗,幾乎就是順理成章的事了。
在這一點上,狗的災難,不光是有關部門管理缺位的責任,更大的責任,可能還要在一些普通百姓身上找。賣狗的,養狗的固然難脫干系,難道那些不養狗的,也沒有責任么?實際上,我之前所說的“人狗平等”觀念,是一種環保思維在具體問題上的體現,是關于我們怎樣看待人類和自然界之間關系的大事,當狗咬人時,政府要殺,馬上就有人站出來反對,可是當狗遍地都是的時候,有哪個現在一臉正氣的人提出過關于流浪狗管理的有意建議呢?換句話說,我們是不是真的具有了某種環保意識,以至于我們可以心安理得地反對洋縣屠狗?
其實,狗的災難遲早會到來,即使不是洋縣,也還是會有其他地方出現這種事情,問題在于,我們是不是都應該反思一下自身,然后能夠亡“狗”補牢,把政策和制度假設設計到根,落實到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