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參加了一位朋友母親的追悼會,場面很沉重,至今我的思緒還無法平靜。逝者變形的容顏,痛苦的經歷,不由地讓我思考著一個敏感的話題:安樂死。
朋友的母親,2008年2月被發現胃癌晚期,一年多來,全家四處詢醫,跑遍了全國十幾家著名醫院,花費了二十多萬元。而病人痛苦百狀,始終用止痛藥物控制。后期無法進食,人稱“胖姨”的她,被折磨得枯瘦如柴,兄弟姐妹四人因照顧她也精疲力竭。病人后期曾多次強烈要求“安樂死”,但還是痛苦地耗到生命的后一刻!
順順利利地降生,安安靜靜地離世,是我們每個人理想的生命循環方式。但又有多少人能“享受”到這種待遇呢?許多人在生命的后時期,往往被病魔折磨得如上酷刑,在精神、肉體上承受了太多的摧殘。
“安樂死”是指在患者的強烈要求下,對身患絕癥、臨近死亡,處于極度痛苦之中的病人,實施促使其迅速無痛苦死亡的一種方式,因此又稱無痛苦死亡。它是減少即將離世的病人精神和肉體上的痛苦,保持生命質量的好的方法,是人類文明進步的一種表現。允許實行“安樂死”,在我國將會帶來四個方面的良性作用:
一是有利于患者的大化利益。在醫學上已判定為身患絕癥的病人,等待著讓病魔折磨并痛苦的耗盡生命而死去,實際上是不人道、不文明、不尊重人的生存權的一鐘表現。在絕癥患者的強烈要求下實施“安樂死”,能充分尊重患者的意愿,結束病魔的摧殘,保留住患者在人們心目中的形象。
二是可以減輕家庭及成員的負擔。一個絕癥病人,從發現到死亡,將給家庭帶來極大的精神、經濟和體力上的負擔。眼看著自己的親人被絕癥折磨得生不如死,又無法解除其痛苦;經濟條件不好的家庭,要背負沉重的負擔,無力支付高額的醫藥費;人口少的家庭為了照顧病人,把健康的人也拖成了“病人”。“安樂死”能使病人和家庭得到解脫,減輕家庭及其成員的負擔,使留戀和親情永遠保留,這也是許多絕癥患者要求實施“安樂死”的重要原因之一。
三是讓國家的醫療資源得到有效的利用。把大量的醫藥、器械用于患有絕癥的病人身上,實際只是對國家、家庭的極大浪費。實行“安樂死”能夠減輕國家的醫療負擔,把有限的醫療資源用于廣大的病患者身上,挽救和治愈更多的患者。
四是更加符合我國的國情。我國已經開始邁入老齡化社會,城鎮里大部分家庭都是獨生子女,兩個年輕人照顧四個老人的格局已逐漸形成,一旦家里出現身患絕癥的老人,獨生子女將無力長期地與患者消耗,心有余而力不足,而患病的老人也很難得到精神關懷和親人良好的照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