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大力整治不文明養犬--養狗再不領牌查出開罰兩千
發布時間:2009-11-09 來源:派多格寵物美容師培訓學校 作者:管理員 點擊:1741次
廣州警方決定從11月15日起至年底,聯合城管、農業、工商等職能部門,在全市范圍內集中開展整治違法不文明養犬行為專項行動。
《條例》規定養狗要登記領牌、繳交年費和強制免疫,而且一戶只能限養一犬;城市居民禁養烈犬。此條例實施后,約有2萬多戶居民為自己的狗狗登記領取 了“身份證”。有消息稱,這個數字僅約占全市犬只的兩成多。
經過一段時間的宣傳教育,廣州警方開始集中整治違法不文明養犬行為。警方稱,力爭通過整治行動,使得嚴格管理區內所有犬只納入登記管理,涉犬糾紛 大幅減少。
據了解,這次行動重點整治六種行為:養犬不免疫;嚴格管理區內養犬不登記;養犬噪音擾民;違法攜犬外出(如不牽犬繩、不避讓行人、縱犬破壞市容環境 衛生等);一戶多犬;飼養、銷售危險犬等六種違法不文明行為。
尚未登記的犬主注意了,公安機關對市民舉報和整治行動中發現的養犬不登記行為,將一律按照《條例》規定,責令養犬人立即辦理登記,并處罰2000元。
攜犬外出時應為犬只佩戴犬牌,用犬繩牽領,合理避讓行人,及時清理犬只便溺。公安機關對市民舉報和行動中發現的不文明養犬行為,將帶回公安派出所 進行問話,并根據規定給予相應的處罰。
同時,警方稱對因故需要放棄飼養犬只的,應將犬只交由當地公安機關處理,嚴禁隨意遺棄。
市民發現有違法不文明養犬行為的,可撥打“110”或向屬地派出所舉報。
不過,對于警方的“不文明養犬要帶回派出所問話”的舉措,有市民指出,《條例》并沒有哪一條規定派出所有權把“犬主帶回派出所問話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