另類寵物店出售寵物觸法律,店主得到法律嚴懲
發布時間:2009-12-01 來源:派多格寵物美容師培訓學校 作者:管理員 點擊:1813次
由于飼養“另類寵物”在本市一部分“潮人”中風靡,鱷魚、蟒蛇這些聽起來有些令人聞風喪膽的動物正通過黑市流入滬上。日前,長寧法院 審理了一起非法出售瀕危動物案件,一家位于長寧區虹許路上的百瑞寵物公司被林業部門查處,店老板李某被長寧法院判處有期徒刑3年緩刑3 年。
從廣州運回爬行動物
2009年1月,李某的百瑞寵物店正式在虹許路開張,一開始,就賣些常規的寵物用品,生意并不景氣。為了聚攏人氣,李某動起了腦子。“ 當時想到很多人現在都會去養些龜、蛇、鱷魚之類的爬行動物,就去了廣州。”
聯系到了廣州同行,李某和朋友馬不停蹄地趕去看貨,當即便下了大手筆,買下了變色龍、綠蜥蜴、棕獅蜥、蛇、蟒蛇和鱷魚等動物。李 某之前從未涉足過寵物行業,屬于“菜鳥級”老板,付了進貨錢款后,又向廣州老板仔細詢問了蟒蛇、鱷魚的生活習性。
廣州老板從店里拿了很多介紹爬行類動物的書籍,送給了李某,還“好心”告訴他:“其實我沒有工商執照的,這些爬行動物都是偷偷賣 的。在南方,賣蛇還是犯法的!”“怎么會犯法呢?頂多也就是罰款吧!”李某覺得廣州老板是在危言聳聽,他并不理會,和朋友一起,把貨 運回了上海。
動物園專家實地查看
為了安置這些特殊的“新貨”,李某特地定做了許多玻璃缸,并給每件寵物作了明碼標價,動輒幾千,甚至上萬元,這些“新貨”可謂價 值不菲。
因為新貨的到來,李某的店確實迎來了一些人氣。不過很長時間內這些“另類寵物”并沒賣出一條,自己倒被上海市野生動物保護站“盯 ”上了。
2月18日,上海市野生動物保護站接到了一位市民的咨詢電話,市民詢問購買鱷魚、巨蜥等野生動物后,是否要辦理相關許可證。同時也反 映在虹許路上有一家寵物商店,有泰國鱷魚、巨蜥、蟒蛇、陸龜等動物出售。
西郊動物園專家鄭先生一到店里,就認出了玻璃缸中銷售的絕非普通意義上的烏龜、蜥蜴。店里標簽上的名字大多都是錯的,比如明明是 暹羅鱷,他們寫成了泰國鱷,明明是草原巨蜥,卻寫成了平原巨蜥。當時一共看到7種爬行動物,其中有4種名字都是錯誤的。紅尾蚺、草原巨 蜥都是國外產動物,國內并無野生。緬甸陸龜、黃額閉殼龜、緬甸蟒我們國家是有分布的。暹羅鱷是《瀕危野生動植物國際貿易公約》附錄一 物種,國內無正規機構飼養,紅尾蚺、草原巨蜥也是一樣的。
經過上海市野生動植物鑒定中心的鑒定,李某店內出售的爬行動物中,5條暹羅鱷、1條紅尾蚺、2條緬甸蟒、2條草原巨蜥屬于國家一級保 護動物。
法院對店主判三緩三
李某到案后,一直辯稱,自己只是幫人代銷。“去年年底,我去廣州參觀‘水族爬行及寵物用品展’,認識一個廣州老板,相互聊了聊后 ,都覺得另類寵物是一個商機,他可以通過我開的店,打通銷售渠道,我也能通過這個方式擴大營業范圍,賺更多錢,所以我們就合作了。我 是個‘菜鳥’,不懂寵物,所以就由廣州老板提供貨品先試銷售,我只是提供一些場地,等試銷成功后,再談收入分配問題。我根本不知道那 些是珍稀動物,廣州老板告訴我,在我店里試銷的動物都是在廣州人工繁殖的,而且是有繁殖、銷售許可證的。”
因為李某的行為已涉嫌非法出售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罪,根據我國刑法第341條,可處10年以上有期徒刑。但長寧檢察院根據自首和未遂情 節,建議法院從輕處理。長寧法院審理后,以出售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罪判處李某有期徒刑3年緩刑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