型犬咬傷鄰居狗主人被判賠3.1萬
發(fā)布時間:2009-12-30 來源:派多格寵物美容師培訓學校 作者:管理員 點擊:1476次
胡女士出門時,被鄰居家的大黑狗咬傷。記者昨天從順義法院獲悉,狗主人一審被判賠3.1萬余元損失。
胡女士稱,今年5月22日傍晚,她和4歲的女兒一起出院門時,鄰居許先生的大黑狗突然撲過來,結果她被狗撲倒在地咬傷,經(jīng)診斷為多發(fā)皮膚裂傷等。
許先生則稱,胡女士的丈夫及其兄弟與他結怨已久,兄弟倆經(jīng)常用石頭磚塊砸他家的大門和院墻,導致他家的狗總是處于高度警惕的狀態(tài)。事發(fā)當天,有人敲擊他家院門,他開門看時狗竄了出來,咬傷了正好在胡同里的胡女士。
法院認為,許先生未能看護好自家的狗,以致胡女士被咬傷,應承擔賠償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