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上午10時許,家住南強街的李女士和丈夫、兒子帶著狗準備上街買菜,在金碧公園附近穿過金碧路時,小狗被一輛轎車當場撞死。李女士一家急了,狗已經養(yǎng)了5年了,感情很深,它突然被撞死,一家人都感到很難過,要求司機賠償3000元。
肇事司機認為狗主人要求過高,不愿賠償,雙方在大街上發(fā)生了爭執(zhí),為此, 李女士還撥打了110報警。 李女士說,這只小狗在兩個月大時他們就養(yǎng)到現(xiàn)在了。小狗的名字叫“點點”,非常聽話,還會看家,全家人都非常喜歡它,還為它辦了狗證,它突然死去,一家人都感到很悲傷。
隨后趕來的巡警表示,由于李女士過街時沒有用繩子牽著狗,而司機開車撞死了狗,因此,雙方都各有一半的責任。經調解,司機答應以賠償一只狗的形式來處理此事。隨后,李女士和丈夫答應了對方要求,于是,雙方一起前往狗市場去重新買一只小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