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發生在3月11日上午,記者路過同豐路時看見一位20歲左右的姑娘手拿2個包子從早餐店出來,一邊走一邊吃著。沒走多遠,就見一條寵物狗從路邊的巷子里沖了出來。這只狗追著姑娘,走兩步叫兩聲,嚇得她趕緊把包子藏到一邊。這條狗似乎并不罷休,依然緊緊跟著。姑娘只得停在原地,揮了揮拳頭想嚇跑它,沒想到狗沖著她狂吠起來。后沒辦法,她只得將手中的包子扔給狗才得以離開。
記者采訪了市畜牧獸醫站的有關負責人。他表示,養狗應實行許可證制度,寵物狗出門時主人應給它們系上狗鏈。記者在咨詢律師后得知,根據我國相關法律規定,狗的飼養人或管理人攜狗出門時必須盡到保障他人人身、財產不受侵犯和不受威脅的責任與義務,否則造成損失,應依法承擔民事賠償責任。希望養狗的市民不要散養寵物狗,以免給他人帶來傷害,也給自己惹麻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