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飼養寵物的居民越來越多,一些寵物主人缺少公德意識,寵物擾民、隨地拉尿等現象時有發生。一位老太太曾向記者反映:“鄰居家養狗吵得慌!可大伙整天抬頭不見低頭見,讓人有苦難言。”老太太所在小區大約養著10只左右寵物狗,這些主人把小區的公共環境當成了小狗的天然廁所,居民出行時常遭遇“地雷”。
狗作為人類的朋友,或出于看家護院的需要,或因為感情慰藉等原因,養狗本身并沒有錯,但養犬者應該承擔起相應的責任!
前不久,我市制定出臺了市區養犬管理辦法,對攜犬外出、養犬人應盡的責任和義務、違反規定采取的措施等進行了詳細規定。這標志著我市養犬管理正逐漸步入制度化、規范化、常態化的途徑。一個巴掌拍不響,若這項工作得不到廣大市民的支持配合,僅靠市政府及相關主管部門“一廂情愿”的努力,是無法取得預期效果的。
市民文明養犬意識的提高才是遏制不文明養犬現象發生的關鍵。在享受養犬快樂的同時,養犬者也要有所付出。比如,按時帶狗去接種狂犬疫苗,既保護他人也關心了自己;在規定時間和地點牽著狗去散步,和狗玩的安心也開心……這些舉手之勞的事,利人利己,何樂而不為?
我們相信,通過政府部門不斷健全法律法規、加大宣傳和執法力度,養犬者努力加強自我約束、提升個人道德素質和公德意識,養犬行為就會納入依法、文明、科學的軌道,真正實現政府部門執法、基層組織參與管理、社會公眾監督、養犬人自律的綜合治理局面,真正實現“個人喜好”和“城市文明”雙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