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帶著自家小狗出去遛彎時,被別人的一只大狗咬傷胳膊,當場流血,疼得躺在地上起不來。那只狗的女主人卻不管不問,電動車都不要了,帶著狗跑走。我沒辦法報了警。為了找狗主人,我整整蹲守了一夜。那只狗是大型犬,鄭州不準養。我納悶的是,這樣的狗隨便撒歡兒咋就沒人管呢?
[事發]小游園內,大犬咬傷人
昨日上午10時許,在鄭州市疾病預防控制中心(下稱疾控中心)一樓大廳,市民孫女士等著注射第二針狂犬疫苗。她艱難地脫掉外套,表情痛苦地將左臂衣袖撩了上去。她的左臂被狗咬傷的部位已經發紫,慘不忍睹(如圖)。
孫女士說,11月5日晚7時許,她牽著小狗在北環路和花園路交叉口西南角的小游園里遛彎時,一只大狗向她和她家的小狗猛撲過去,她左手下意識地抬了一下,那只大狗猛地朝她的左臂咬了一口。
“我當時穿的3層衣服都被咬破,胳膊當時就流血了。我疼得哭喊在地。”孫女士說,過了一小會兒,那只大狗的女主人才趕過來,說了一句,“俺家狗不會咬人”,之后扔下電動車,用鏈子拴著那只大狗就跑走了。孫女士只好報警求助。派出所民警趕到后,將那只大狗主人遺留在現場的一輛電動車暫扣,并讓孫女士先去打狂犬疫苗。
[傷者]為找犬主人,蹲守一夜
孫女士稱,當晚,她注射完狂犬疫苗后,直接打的去了北林路派出所。在兩名民警的陪同下,她四處打聽那只大狗主人的住處。她確認,咬傷她的那只狗是只阿拉斯加犬。經打聽,她終于找到了犬主的住處,但敲了多次門,一直沒人開門。后來,民警就走了,她一直在門洞里邊的臺階上守著。直到11月6日凌晨6時許,那只狗的男主人李某出現。李某當時稱,除負責她300多元的狂犬疫苗費外,其他的不負責。
在疾控中心注射室,一劉姓醫生告訴孫女士,一處或多處皮膚出血性咬傷,需盡快接種狂犬病疫苗和抗血清或免疫球蛋白。這樣,才能更有效地抑制狂犬病毒發作,“僅注射狂犬疫苗,很難保證沒有危險”。
昨日,在疾控中心大廳,孫女士經和李某的司機協商,李某司機支付了孫女士500余元的狂犬疫苗費、注射費和500元衣物費。對孫女士提出的注射免疫球蛋白一事,李某司機讓孫女士找李某解決。
針對此事,昨日下午,記者致電李某。李某稱,他的狗辦的有證,“當時雙方都是在那遛狗,倆狗咬架,孫女士是去抱她的狗時才被咬的”。
[舉報]犬主豢養大型犬
“咬我的那只大狗是條阿拉斯加雄性犬,個子大,我目測有七八十厘米高,屬于大型犬。按照規定,這種大狗根本不允許養。”孫女士質疑,李某說辦的有狗證,那證是咋辦出來的?
對此,鄭州市城市養犬管理辦公室工作人員說,就這件事而言,無論這只犬是否辦有證件,既然咬傷了人,狗的主人就要承擔民事責任。另外,按照《鄭州市城市養犬管理條例》規定,鄭州市除34類犬只(含雪橇犬)禁養外,成年犬只體高(站立時從肩胛部高點到地面的距離)超過55厘米的也在禁養范圍內。這只傷人的犬是否在禁養范圍,可向區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舉報核查。
截至昨日記者發稿,孫女士還未注射免疫球蛋白。李某也未就她注射免疫球蛋白賠償事宜進行協商。
“我要求狗主人支付我注射免疫球蛋白的費用,并向我道歉。”孫女士稱,另外,這只咬傷她的大狗是不是屬于違法豢養,她也將繼續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