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節(jié)期間,家住塘沽河濱里的劉先生怎么也沒有料到,因受到鞭炮聲的驚嚇,鄰居家平時性情溫順的寵物狗竟將他咬傷。然而當談到賠償問題時,寵物的主人、放鞭炮的人卻互相推諉責任。
據(jù)劉先生回憶,大年初五的晚上7時左右,他家中及附近居民開始集中燃放鞭炮。此時劉先生正好走到家門口,見鄰居喬某拿著一掛鞭炮準備在樓道外燃放,二人互相拜了年。之后,劉先生便上樓回家,喬某隨即點燃了鞭炮。當劉先生掏出鑰匙準備開門時,對門鄰居王奶奶家的寵物狗正蹲在門外,由于被鞭炮聲驚嚇過度,原本溫順的小狗見到劉先生顯得焦躁不安,就在劉先生開門的那一刻,小狗突然朝劉先生的小腿狠咬了一口,頓時,劉先生的小腿就流了血。
事發(fā)后,劉先生花了將近1000元治療,但小狗的主人王奶奶只是過來看了看他并沒有提出賠償。當劉先生找到王奶奶提出賠償自己治療費的要求時,王奶奶卻說,小狗是受到的爆竹聲的驚嚇才咬傷了人,責任不在自己,劉先生應(yīng)該找當時放鞭炮的人賠償。幾天后,劉先生找到了當時放鞭炮的鄰居喬某,喬某雖然承認當時自己在放鞭炮,但劉先生無法證明小狗是因為他燃放的鞭炮所驚嚇的,因此不負責賠償劉先生的治療費用。
律師說法:
天津津濱正通律師事務(wù)所于婧婧律師表示,就此案例來看,劉先生可以直接起訴寵物狗的主人王奶奶,要求其做出賠償。因為根據(jù)《民法通則》的相關(guān)規(guī)定,飼養(yǎng)動物造成他人損害的,動物的飼養(yǎng)人或者管理人承擔民事責任。由于受害人的過錯造成損害的,動物的飼養(yǎng)人或者管理人不承擔民事責任。由于第三人的過錯造成損害的,第三人應(yīng)承擔民事責任。而王奶奶“狗被鞭炮嚇著了才咬人,責任我不負!”的說法不能得到法律支持,如果王奶奶能夠拿出是由于喬某放鞭炮而造成寵物情緒失控的證據(jù),才可將喬某的相關(guān)責任追加進來,這時,燃放煙花爆竹者喬某則不能以沒有因果關(guān)系而拒絕承擔責任。